黄维智,四川内江人。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2004)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批(2004-2006)。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全国检察系统首批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系统首批检察理论研究专门人才,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兼职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分会理事,四川省成都市第十一界青年联合会委员,四川省刑法学会理事,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在《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00余万,出版《清白的罪犯》(译著)、《鉴定结论论—作为证据形式的相关问题研究》、《职务犯罪的收集与运用》、《刑事证明责任研究》等专著10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