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时属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1978年改属中国社会科学院。五十年来,尤其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法学研究所高度重视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倡导法学研究与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实践紧密结合,积极参与国家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决策研究,服务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改革开放初期,法学研究所发起或参与探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人治与法治、人权与公民权、无罪推定、法律体系协调发展等重要法学理论问题,为推动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后,伴随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法学研究所率先开展人权理论与对策研究,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斗争和人权对话,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积极参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和依法治国的理念,为把依法治国正式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作出了重要理论贡献。进入新世纪以来,法学研究所根据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新定位和新要求,愈加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自由人权问题的基本理论研究,愈加重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研究,愈加重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全面协调科学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愈加重视对中国法治国情的实证调查和理论研究,愈加重视马克思主义法学和中国法学学科新发展的相关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