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起草背景
一、房地产案件增幅加大,亟须统一司法审查标准
二、《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指导思想
三、《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透明度和参与调研征求意见情况
四、《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纲要
第二章 《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必需的基础
一、物权法定原则与职权法定原则
二、平等保护原则
三、征收征用与损失补偿制度
四、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五、不动产登记错误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六、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第三章 物权法对房屋登记行为的定性定位
一、物权公示的本意
二、我国物权登记机构的重合性
三、我国物权登记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四、域外物权登记制度的性质
第四章 房屋登记案件的受案范围
一、房屋登记案件的一般受案范围
二、关于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形
三、关于不影响登记行为可诉性的三种情形
四、《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未规定的若干事项
第五章 房屋登记行政案件原告主体资格
一、特定债权人的原告主体资格
二、连续转移登记案件的原告主体资格
三、《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未规定的若干
第六章 房屋登记行政案件适格被告
一、我国目前房屋登记监督管理体制
二、房屋登记行政案件一般情形下的被告
三、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特殊情形下的被告
第七章 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第三人问题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
二、关于法院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
第八章 房屋登记行为的起诉期限
一、房屋登记机构不作为的起诉期限
二、房屋登记机构未告知诉权的起诉期限
三、不知房屋登记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
四、如何理解《若干解释》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请示的答复
五、不知受损的起诉期限
六、起诉期限的合理扣除
第九章 房屋登记案件管辖
一、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涉及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例外情形
……
第十章 房屋登记案件民行刑交叉正当法律程序
第十一章 房屋登记案件证据审
第十二章 房屋登记案件法律适用
第十三章 房屋登记案件裁判权
第十四章 房屋登记案件赔偿权
第十五章 房屋登记案件附则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