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学在中国的快速发展是因应时代的需要。当今世界正处在全球化发展时期,发展市场经济、推行法治建设、促进社会进步是各国最核心的目标,而这些任务都需要国家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社会国家”、“税收国家”等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民商法、宪法行政法等传统法律的调整,但层出不穷、影响普遍、意义深远的政府治理、分配公平、民生保障等问题,更呼唤新兴的财税法等法律勇于担当。税法依据其固有的税收构成要件、税收债务关系、量能课税、实质课税等理论和原则,以税收领域法律问题作为自己特有的调整对象,对税收关系进行独立、系统和综合调整,展示了其独特的公私法兼融、实体程序法兼备、国内国际法联结的综合法律属性,彰显了现代税法监控国家征税公权、保障纳税人权利的“权利之法”和新型财产法律制度的品格,是保障公民财产权,实现税收促进民生、公平分配和调节经济的根本制度保障,其独立的法律性质和学科特质正在被学界和社会所认同,成为发展最为迅速的法律领域和法学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