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梅镇教授是我国国际经济法的奠基人和开拓者。其代表作《国际投资法》首次从资本输入国法制、资本输出国法制和双边、多边条约的国际法制三个方面,结合国际和国内判例、学说,对比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对国际投资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加以全面地、系统地综合分析和研究,创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投资法学体系,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重要影响。时至今日,我国国家级规划教材《国际投资法》仍然沿用其体系。同时,他还对国际投资法的许多重大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如关于各主权国家应依本国法制确定外国人的待遇标准的观点,关于特许协议是国内法契约、不是国际契约的观点,关于国有化的合法性及只能基于平等互利原则给予适当补偿的观点等,并对我国涉外经济立法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