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贵忠,男,1964年9月生,汉族,湖南祁东人,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1981年参加工作,任黄平县档案局干部。1984年考入贵州师范大学政教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双学位班,获双学位。1990年执教于贵州大学,1993年擢升为讲师,1998年晋升为副教授,2003年晋升为教授。行政工作历任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系主任、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副院长。2003年在北京大学做访问学者,2004年在香港大学做访问学者。2002年、2003年、2004年先后访问越南、日本和泰国。2005年4月赴日本留学,2008年3月在日本国立山口大学获博士学位。先后致力于诉讼法学、环境法学、习惯法等问题的教学和研究。已出版《刑事诉讼法学》、《审判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律机制研究》等学术著作,主编、参编《新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教材6部,编辑《贵州法学论坛》、《当代法学论坛》等法学丛书。先后主持省部级以及国际合作课题10余项,发表学术文章40余篇。其《少数民族习惯法在森林保护中的作用》、《论我国“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立法必须先行》等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研究成果获国家、省部级奖4项。现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日本环境社会学研究会理事、贵州省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刑法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青年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客座教授、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