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要点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应用1 法律规定的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
第二条【适用范围】
应用2 《劳动合同法》适用的劳动者范围
应用3 不属于《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劳动关系
应用4 离退休人员再次被聘用之时,是否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条【基本原则】
第四条【规章制度】
应用5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第五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第六条【集体协商机制】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
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
应用6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或者要求提供担保的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应用7 收取风险抵押金抵扣经营损失的行为无效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应用8 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
应用9 用人单位对事实劳动关系的预防和控制
应用10 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
应用11 即将毕业的在校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用12 “临时工”能否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
应用13 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
第十九条【试用期】
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应用14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应用15 用人单位对试用期的常见误解
第二十二条【服务期】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应用16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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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