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问答一 为什么公民死亡后可以被继承的只能是财产?
问答二 如何理解继承制度?
问答三 我国继承法的原则都有哪些?
第二条【继承的开始】
问答一 如何确定死亡的时间?
问答二 继承开始会产生哪些法律效力?
第三条【遗产范围】
问答一 如何理解继承法第三条中列举的若干遗产内容?
问答二 哪些权利义务不得作为遗产被继承?
问答三 如何处理保险金的继承问题?
问答四 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死者的遗产?
问答五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被继承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第四条【承包关系与继承】
问答一 怎样理解《继承法》中规定的个人承包应得的收益?
第五条【继承方式】
问答一 继承法规定的几种继承方式的顺序是怎样的?
问答二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有什么区别?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
问答怎样行使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
第七条【继承权的丧失】
问答一 继承权丧失有什么后果?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问答二 因犯罪被判死刑的人是否还有继承权?
第八条【诉讼时效】
问答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有多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九条【男女平等】
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问答一 再婚老人过世,房产由谁来继承?
问答二 除了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外,还有哪些特殊的继承顺序?
问答三 登报声明脱离关系,父母是否还可以继承儿子的财产?
第十一条【代位继承】
问答一 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
问答二 继子女和养子女是否能代位继承?
问答三 房产遗嘱继承不能代位继承
问答四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可代位继承遗产吗?
问答五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何区别?
……
配套规定
法律文书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