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晓明,男,1954年6月出生,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万字,曾先后参与了《合同法》、《票据法》、《担保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保险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重要的民商事法律的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王利明,男,1960年2月出生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近20篇,出版《民法新论》,《物权法研究》等20余部个人专著,获国家级精品课程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国家图书奖、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法学教材一等奖等十多个国家级、省部级重要奖项。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几乎全部重要的民商法律的起草、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