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适用提要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问答一 《物业管理条例》与《物权法》有什么关系?
问答二 《物业管理条例》按什么顺序来编排相应法条?
第二条【物业管理定义】
问答一 物业管理活动属于什么性质?涉及哪些主体?
问答二 物业服务合同一般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业主可否以其不是合同当事人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第三条【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的方式】
问答业主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的方式是什么?
第四条【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途径】
第五条【物业管理监督管理体制】
问答一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主要有哪些?
问答二 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主要有哪些?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业主及业主权利】
问答一 《物业管理条例》原则规定了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而现实生活中的情形复杂多样,如何准确认定业主?法律有无具体规定?
问答二 物业服务企业的哪些行为属侵害业主权利的行为?
第七条【业主义务】
问答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违反相关义务的业主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第八条【业主大会的组成与宗旨】
问答业主大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第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问答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考虑什么因素?
第十条【业主大会的成立】
问答一 如何筹备召开业主大会?
问答二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
问答三 如何界定业主大会的成立时间?
第十一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问答一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问答二 管理规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由谁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由谁制定?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方式及决定】
问答一 组织业主大会是否一定要召开会议?有哪些形式可供选择?有无具体要求?
问答二 如何认定建筑物的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
……
配套规定
法律文书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