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第一部分
条文全本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2年5月10日)
第二部分
新闻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第三部分
导言
条文释义
(背景·内容·依据)
【主旨】
【释义】
一、起草之背景
二、解释之内容
(一)切实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
(二)科学而稳妥地认定买卖合同的效力
(三)明确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规则
(四)弥补关于风险负担规则的法律空白
(五)明确标的物检验的合理期间及效果
(六)细化违约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内容
(七)提高所有权保留制度的实务操作性
(八)合理解决特种买卖的实务争论问题
三、制定之依据
四、解释之意义
第一编
第一条
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与认定)
【主旨】
【释义】
一、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
(一)证明途径
(二)证据类型
(三)举证分配
二、交货凭证对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力
(一)观点之争论
(二)解释之立场
(三)案例之评析
三、结算凭证对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力
(一)观点之争论
(二)解释之立场
(三)案例之评析
四、债权凭证对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力
(一)观点之争论
(二)解释之立场
【适用】
一、注意不同证据证明力的差异
二、注意对案件关键事实的查明
第二条
(预约效力·违约救济)
【主旨】
【释义】
一、预约与本约之间的关系
(一)预约的基本特性
……
第四部分 本司法解释与相关法条对照表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