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下旬,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刑法修正案(八)》的精神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四个《刑法修正案(八)》的配套司法解释,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张军,熊选国主编的《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1年第5辑)专门约请了上述司法解释的相关起草人作了详细的解读,以帮助读者在实践中准确理解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