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旅游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未对旅游合同加以规定,司法实践中裁判也不统一。这种状况既不利于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亟须出台司法解释以规范旅游纠纷案件的裁判尺度。社会各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的呼声很高,国家旅游局还专门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函,请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工作,尽快制定司法解释。为有效解决人民法院审理旅游纠纷案件过程中产生的许多理解上的分歧与法律适用上的困惑,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自2008年开始起草该《规定》。在司法解释的起草过程中,起草小组不仅注意到了各地法院在审理旅游纠纷中遇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还专门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旅游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旅行社协会、各大旅行社以及法学专家学者的意见,以发现在旅游实践中出现的新动向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