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炎苗,研究员、主任医师。长期从事临床医疗及医疗技术评估和技术标准的研究工作,曾获得卫生部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等多项医学成果奖。近年致力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课题的研究及医疗纠纷案件司法鉴定,配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拟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意见》,并主编《上海医学>)杂志《医师与法》栏目,在促进医务界与司法界的沟通和共识方面,开展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已发表《当前医疗纠纷鉴定和处理常用法律法规及适用法律“二元化”体制的概述与思考》、《正确理解和对待医疗行为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规定,维护医患双方的正当利益》、《医疗纠纷案件裁判的司法认知》等多篇专题文章,并参与编写《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操作指南》等专著。吴 军,主任法医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原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现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长期从事法医临床学鉴定与研究工作。主攻方向: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主持制订《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一完成人),并获司法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专长: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伤病因果关系判定以及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和人身伤害医疗赔偿。主编、参编“应用法医临床学》、《法医学鉴定文书常用词语及其运用》、《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操作指南》等15种专著。论文(文章)有《改革我国现行法医鉴定体制的构思》、《损伤时精神疾病程度评定及其医疗赔偿》等1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