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要“叩开法院之门”,是因为“立案难”。“立案难”是一个真问题吗?法院所认为的“依法不予立案”为何被当事人以及其他社会主体解读为“不依法立案”?《叩开法院之门:中国立案法治化研究》认为,立案涉及规范适用问题,也涉及立案权力、立案制度、立案法官的职业化程度以及价值观等规范之外的问题。在二者合力之下,某些案件被法院类型化(标签化),具体包括新类型案件、疑难案件、敏感(重大)案件。对于上述类型案件或者不予立案、或者暂缓立案、或者部分立案、或者快速立案,说明法院已经转向另外一种偏离规则的特别决策过程。解决问题的路径包括通过立法实现新的权利配置、立案理念更新以及制度变迁,最终的目标仍然是立案法治化:依法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