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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民与工人

论农民与工人

定 价:¥12.00

作 者: 黄彦 编
出版社: 广东人民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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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218064352 出版时间: 2009-12-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开 页数: 154 字数:  

内容简介

  《论农民与工人》分成“中国农民与发展农业”和“中国工人与劳工运动”两个栏目,选辑孙中山的文章、演说、谈话、函电、公牍及有关文告、规章共三十八篇。孙中山自从事革命运动之始,在使用“民众”、“人民”的概念中即已包括农民和工人。他一直同情中国农民和工人的痛苦境遇,并且越来越重视他们在革命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孙中山认为要改变中国农民、工人的处境,就必须革新政治和发展经济,同时解除帝国主义的压迫。在生产关系上也应该实行变革以达到“贫富均等”,但他认为这种变革必须是渐进的,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在孙中山晚年,他更加强调农民和工人自身联合起来、组织团体的重要性。在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学说中,在关于民生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论述中,在关于经济建设的主张中,以及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宣言中,都有不少涉及工人、农民的内容。本书所收,主要限于专门论及工农的著述。发展农业问题一向为孙中山所关注,与农民的关系又比较直接,故这方面的著述也为本书收录。而发展工业或发展实业的问题因牵涉面较广,故未收录。在孙中山著述中,对于外国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曾有不少重要论列,也不属本书收录范围。以上未收部分,可参阅本丛书相关各册。

作者简介

暂缺《论农民与工人》作者简介

图书目录

本书说明
中国农民与发展农业
农功(一八九二年至一八九三年间)
创立农学会倡言(一八九五年十月六日)
论均田之法在日本与章炳麟的谈话(一九○二年三月)
同意创设兴农等三银行并将则例咨送临时参议院核议批(一九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一:财政总长陈锦涛呈稿
附二:兴农银行则例
附三:农业银行则例
附四:殖边银行则例
复农业促进会晓以农业为民生切实之图函(一九一二年七月上中旬)
复民生国计会总部望努力鼓吹移民就垦函(一九一二年八月十六日报载)
解决农民问题非耕者有其田不可在北京与梁士诒的谈话(一九一二年八月下旬至九月上旬问)
中华民国军政府关于香山东海十六沙护沙事宜之布告(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准予设置广东田土业佃保证局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附一:广东财政厅长邹鲁呈文(一九二三年十月二十七El)
附二:广东田土业佃保证章程
附三:广东全省田土业佃保证局组织简章
准予施行《国有荒地承垦条例》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一:大本营建设部长林森呈文(一九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二:国有荒地承垦条例
中国人民具有民主观念并易于接受共和政体在广州与北京大学美籍教授柯乐文的谈话(英译中)(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刊载)
只有组织和武装农民才能解决土地问题在广州与苏联顾问的谈话(俄译中)(一九二四年六月中下旬)
农民协会章程(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中华民国军政府对农民运动之宣言(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报载)
农民要结成团体实行民生主义
在广州农民党员联欢大会的演说(一九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耕者有其田才算是彻底革命在广州中国国民党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一届学生毕业礼暨第二届新生开学礼的演说(一九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
中国工人与劳工运动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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