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保障应该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内容,但其具体界定未必与社会保障项目完全一致,而有其独特的方面;且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理论和制度体系。随着社会经济现代化的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已经越来越引发人们的关注,确实有研究和讨论的必要。当然,这种研究和讨论,首先应从“社会保障”的专用概念和相关理论开始,同时,又要注意到农村生活保障的实际情况,不否认“家庭保障”的功能和作用。因为,“社会保障”是工业化的产物,也可以说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而“家庭保障”只能是相对于“社会保障”而使用的一个术语和专用概念,且“家庭保障”仅定义在家庭成员内部的经济抚养和赡养方面,用这样的解释方能与“社会保障”专用概念相对照。只有这样,才能理解和认识农村社会保障理论体系与实际运作的专题研究。我认为,“社会保障”由民间的相互照料、社会的慈善行为到近现代社会的制度安排,共同表现为社会上存在的“弱势群体”提供经济帮助和基本生活服务,目标在于使他们摆脱“贫困”而迈向正常生活。历史经验表明,近现代的“社会保障”不仅体现了“人道主义”的美好愿望和精神追求,而且表现了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物质财富丰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