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历史悠久,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其主要类别有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等。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以及大力支持下,自治区文化厅在全区组织开展一系列抢救、保护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并取得了斐然的成绩,但还有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需要我们去挖掘、保护和整理、研究。迫切需要我们结合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际,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理论、价值评判、法治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加强研究,抓好落实,并向社会广泛普及相关知识,进一步唤起全民的文化自觉,让各族群众更加关注和呵护新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健康传承、合理利用和创新发展,使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得以薪火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