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少数民族特色乐器与民俗》介绍了在中国传统音乐中,乐种、曲艺、戏曲的主奏乐器对乐种的形成、声腔的相互影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主奏乐器命名的声腔有梆子腔、胡琴腔、弦板腔、柳琴戏等。剧种声腔的特色来自主奏乐器。如昆曲的曲笛,梆子腔的梆笛,皮簧腔的胡琴,评剧的板胡,高腔的打击乐器,弦板腔的三弦、板胡,柳琴戏的柳叶琴等。曲艺中的主奏乐器同样影响着说唱特色的形成。如京韵大鼓的三弦、弹词的琵琶、河南坠子的坠胡等。可见,一种声腔的形成和确立与其主奏乐器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然而各声腔的区别则在于地域性,即地方语言音调与音乐结合而形成特有的地方特色。选择适应其特色的乐器作为主奏乐器,使语言、音乐、乐器三者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形成与其他种声腔相区别的特色。因此某种声腔的主奏乐器,自然就代表了该声腔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