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可,男,1968年4月生,福建省武平县人。先后就读于福建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浙江大学,分别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并先后在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社会历史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任福建省委党校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兼任福建省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学会理事等。2002年被评为福建省优秀青年(“十佳”)社会科学工作者,2003年破格晋升教授,2004年入选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3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福建省重大科研项目多项。曾应邀赴新加坡、韩国、香港、台湾等地参加重要学术会议,并于2004年9月至10月应邀赴台湾“中央大学客家社会文化研究所”讲学和交流访问。出版《闽西武北的村落文化》《闽台地域社会与族群文化新探》《田野中的地域社会与文化》《传统的客家社会与文化》等专著7部;在《民族研究》《世界宗教研究》《台湾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民俗研究》《民俗曲艺》《东南学术》《福建论坛》《福州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其中获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