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均衡,无处不在
第一章 公民主体性概述
第一节 公民主体性及其相关概念
一 博弈论与法治均衡
二 宪政
三 公民社会
四 权利机制
五 公民主体性
第二节 公民主体性的多重解读
一 自由主义的解读
二 社群主义的解读
三 主体间性的解读
四 马克思主义的解读
第三节 公民主体性的制度模式分析
一 自治模式
二 责任模式
三 规范模式
四 阶级模式
第二章 我国公民主体性发展的话语困境
第一节 后现代主义与公民主体性
一 解构主体--后现代主义对公民主体性的批判
二 时空错位--后现代主义与我国公民的主体性
第二节 传统文化与公民主体性
一 传统文化与公民主体性的一般关系
二 我国儒家文化传统与公民主体性
第三节 话语“瓶颈”--亟待突破的公民主体性
一 理性--公民主体性自我确证的基石
二 宽容妥协--公民主体性共存的必然
三 精英寡头化与社会民粹化--公民主体性二维消解
第三章 公民主体性与我国公共领域的发展
第一节 公民主体性发展的社会条件
一 经济条件
二 思想条件
三 政治条件
第二节 公民主体性与公共领域
一 公民主体性与市场领域
二 公民主体性与政治领域
三 公民主体性与公共舆论
四 公民主体性与社会组织
五 公民主体性与社会运动
第三节 强势公权力下的公民主体性
一 供给不足的权利
二 “系统权力--原子权利”模式的失衡
第四章 中国语境下的公民主体性发展路径
第一节 “公权力”型塑公民主体性的动力
一 合法性论述发展的需求_
二 权力矛盾运动逻辑的推动
第二节 公民教育--公民主体性的社会再造
一 学校教育--公民主体性话语型塑
二 公域实践--公民主体性社会型塑
第三节 主体公民--法治国家的根基与归宿
一 公民主体性与社会自主性
二 自主社会与国家
第五章 儒家文化均衡与法治现代化模式演化
第一节 儒家文化演化与儒家“活法”
一 儒家“活法”的界定
二 儒家“活法”的基本均衡
三 儒家“活法”均衡的属性
第二节 儒家“活法”与中国社会团结模式
一 涂尔干的启发与局限
二 儒家“活法”与中国社会团结的模式
第三节 儒家“活法”与儒式公民社会
一 公民社会的两种文化与团结模式
二 国家法与“活法”共构儒式公民社会
三 公民主体性与儒家文化的和解?
四 儒家“活法”与中国法治模式
致谢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