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8年大庆油田单价表.一大庆油田维修及改造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定额单价表”),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价格定额中心编制。二、“定额单价表”编制依据:1.《大庆油田改造与维修工程预算定额》(庆油价定字(2001)7号);2.《2008年大庆油田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庆油发(2008)7号);3.“定额单价表”中的人工单价,按黑建造价(2006)16号文件规定为35.05元/工日;4.“定额单价表”中的施工机械台班费按黑建经(2000)5号文件规定取定。三、“定额单价表”在使用过程中,对于使用说明、计量规则、调整方法等,执行《大庆油田改造与维修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四、“定额单价表”中的计价材料是按工程的具体情况综合取定。在使用中不得擅自调整和换算。五、“定额单价表”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