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和推理是数学的显著特征,与这两个特征关联的思想也就成为数学的核心思想。虽然抽象与推理密不可分,但是,二者对于数学发展的功能和作用各有侧重:通过“抽象”把外部世界引入数学,通过“推理”促进了数学本身的发展。人们借助推理,把关系概念应用于对象概念,得到数学基本命题。一般来说,形成推理模式以后有两个好处和一个坏处,好处是便于使用和交流,坏处是限制发展。数学推理模式本质上有两种,即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虽然这两种推理相互依存,但就数学结果的获得而言,还是有所区别的。在一般情况下,人们是借助归纳推理“预测”数学结果,借助演绎推理“验证”数学结果。因此,就推理的功能而言,预测结果和推测原因这两种能力依赖的推理形式是归纳推理,而不是演绎推理。虽然数学不是实验科学,也不是经验科学,但是,数学概念的形成依赖于经验,数学推理的过程依赖于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