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院校学术大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文丛:动物地位问题的法学与伦理学分析》分别在法学和伦理学的层面上,探讨了动物是否可以成为私法主体、道德主体,以及在动物不能成为法律主体的前提下如何界定与保护动物福利等问题。申言之,首先,在法学层面上,《中国法学院校学术大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文丛:动物地位问题的法学与伦理学分析》从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这两个方面分析了动物主体论的缺陷和动物客体论的合理性;其次,在伦理学层面上,《中国法学院校学术大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文丛:动物地位问题的法学与伦理学分析》基于康德主义道德哲学的理念,重点批判了汤姆·雷根提出的动物权利论的理论缺陷;最后,本书探讨了动物客体论语境下动物福利概念的内涵、动物主体论者界定动物福利概念时存在的缺失,以及我国动物福利保护的基本理念和途径,以期为我国的动物福利保护工作提供基本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