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计算机教学基本要求(2008年版)》由“概论”、“课程与内容”以及“实施与评估”三部分组成。教育是提高各民族整体素质和创造能力的根本途径,是一个民族进步和发展的基础。学校是知识传播、应用和创新的基地。大学是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摇篮。因此,对于包括大学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和管理学一部分)在内的各个专业的学生,进一步加强计算机抑或现代科学和信息技术方面的教育,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为此,国家教委(现教育部)于1994年底组建了高等学校文科专业计算机教学指导小组,我司于1995年组织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文科专业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大纲(试行)》。在此基础上,又组织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大纲(2000年版)》。这两个《大纲》的提出,当时在整体上,对于规范文科专业计算机教学的目标、要求和基本内容,加强我国大学文科专业计算机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奠基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