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法的角度看征收
一、强制转让概念的定义
二、征收的依据
三、征收制度发展概述
四、征收的情形
五、征收的主体
六、征收的客体
七、被征收入
八、征收的法律本质和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
九、征收完成的时间
十、补偿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补偿的高低原则
十二、补偿的形式
十三、确定补偿的时间
十四、在财产转让时对所有权人的补偿的要素
十五、在限制所有权的情况下对所有权人的补偿的要素
十六、对所有权人剩余不动产所增加的价值的抵消
十七、对第三人的补偿
十八、征收范围的扩大权
十九、取回权和优先购买权
波克罗夫斯基六论
一、法的稳定性问题、主观民事权利与权利滥用问题
二、非物质利益问题
三、所有权问题
四、对他人之物的权利问题
五、占有问题
六、合同之债与合同自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