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宏耀,河南省禹州市人。法学博士,2003年于中国政法大学破格晋升副教授。2004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九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研究类)二等奖。2008年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研究中心访问学者。迄今,已出版著作有:《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一、二、三卷)》(主编)、《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独译著)、《诉讼认识论纲》(独著)、《比较法视野中的证据制度》(译著)、《诉讼证明原理》(合著)、《刑事审前程序研究》(合著)等,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现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兼任《中国诉讼法判解》执行主编、《诉讼法学研究》编辑并负责“诉讼法学文库”等系列丛书的编辑工作。种松志,1955年10月生,河南省项城市人。1997年7月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1月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历任河南省检察院周口分院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起诉处处长、副检察长、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法学核心期刊、报纸发表了《论起诉裁量权》、《从权力制衡视角看检察权之配置》、《论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论权力模式与检察权的关系》等法学论文50余篇,著有《现代公诉制度研究》、《检警关系论》、《域外检察制度研究》等多部法学专著。有关成果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奖”文章类一等奖、中国法学会第五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调研成果论文类三等奖等奖项。2006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