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近代化肇端于清末新政时期,《钦定大清刑律》是中国近代意义的第一部刑法典,它借鉴西方刑法最新成果,无论体例结构,还是原则内容都对中国近代乃至于当代刑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钦定大清刑律》在中国近代刑法史上具有不可磨灭的先河地位,《中国近代刑法的肇端:钦定大清刑律》研究填补中国刑法史空白。周少元编著的《中国近代刑法的肇端:钦定大清刑律》以清末变法修律的成果之——《钦定大清刑律》为视角,研究中国社会近代转型与刑事法律变革的关系,揭示了社会转型与法律变革的普遍性,以及在这一历史背景之下,《钦定大清刑律》对于中国传统刑法继承较少,而移植西方尤其是大陆法系刑法内容颇多的事实,告诉人们:《钦定大清刑律》的出台,是历史的选择,尽管著名的礼法之争围绕其立法思想而起,但终通过激辩,其立法思想依然坚持西法体系与框架结构,吸收西法的基本原理原则与制度,凸显变法是时代的呼唤。然而,变法之中也有对中国古代法律传统的固守。《钦定大清刑律》在民国初年亦被附条件援用,其立法具备一定的稳定性与生命力。回顾中国近代刑法史,清末立法者在处理“国粹”固有法与异域继受法的冲突与融合时,采取酌法准情、折衷至当的基本态度,对于中国当代解决新时期外来文化与本土资源的关系仍具有深刻的历史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