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研究(第7卷)》编著者王瀚。在过去的30年,中国的法学教育为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实务部门培养出了一大批法律人才,为法学教育和研究奠定了基础。进入21世纪以来,包括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制度改革在内的一系列变化,要求认真检讨法学教育,并通过人才培养模式的设计,有效实现培养目标。截至2010年4月,“全国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普通高校已达620多所,在校法学本科生将近30万人,一个以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为主体,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法学教育体系已经形成”。①在法学教育飞速发展的条件下,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立,对法学教育进行了基本的质量控制。但是,法学实践教学乏力,成为影响法学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因素。课程化改革是推动法学实践教育发展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