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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的法律治理

邪教的法律治理

定 价:¥45.00

作 者: 刘正峰,周新国 著
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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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9736494 出版时间: 2012-08-01 包装: 平装
开本: 20开 页数: 295 字数:  

内容简介

  《淮扬文化研究文库·人文传承与区域社会发展研究丛书:邪教的法律治理》在比较邪教与宗教异同的基础上,提出了宗教、邪教、伪宗教的界定标准。《淮扬文化研究文库·人文传承与区域社会发展研究丛书:邪教的法律治理》认为,邪教的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等社会危害使反邪教立法具有必要性;国际人权公约对宗教的管制立法、域外丰富的反邪教立法实践,使反邪教具有丰富的国际法渊源;中国历史上的反邪教立法和反邪教实践,使反邪教立法具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基础。《淮扬文化研究文库·人文传承与区域社会发展研究丛书:邪教的法律治理》就完善中国的反邪教立法提出了一系列兼具理论与实践价值的建议,对中国的反邪教斗争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作者简介

  刘正峰,男,1970年3月生,江苏泰兴人,副教授。1992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政教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2009年分别获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博士学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商业信托法律问题研究”,自1994年以来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学》、《比较法研究》、《现代法学》、《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浙江学刊》、《社会科学战线》等杂志发表论文30余篇,代表性文章有《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研究》、《论无名物权的物权法保护》、《物权平等理念及其制度构建》、《信托制度基础之比较与受托人义务立法》等。周新国(图右)1951年生,江苏南京人,扬州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扬州大学中国史一级学科博士点学科带头人,兼任江苏史学会会长、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主持国家清史工程、教育部和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5项,先后出版《太平天国刑律、刑罚和审判制度》等个人专著20余部,发表论文100余篇,曾获全国古籍整理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二届国家优秀图书提名奖,以及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

图书目录

第一章 邪教的概念与本质
  第一节 邪教的概念
  第二节 邪教的本质
第二章 邪教宗教本质说面临的“两难”尴尬及其克服
  第一节 邪教与宗教的异同
  第二节 邪教宗教本质说使反邪教面临的“两难”尴尬及原因分析
  第三节 邪教宗教本质说“两难”尴尬的克服
第三章 反邪教立法的国际法基础
  第一节 国际人权法律文件中的宗教自由
  第二节 反邪教的国际法渊源
  第三节 反邪教立法的域外实践
第四章 中国反邪教立法的历史回顾
  第一节 中国古代的反邪教立法
  第二节 晚清、民国的反邪教立法
  第三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反邪教立法
第五章 完善中国反邪教立法的建议
  第一节 中国反邪教立法的指导思想
  第二节 完善中国反邪教立法的建议
附录一 世界人权宣言
附录二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附录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附录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
 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一)(1999年)
附录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
 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二)(2001年)
附录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
 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答(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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