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贤亮,1936年12月生于南京,祖籍江苏盱眙。20世纪50年代初读中学时开始文学创作,1955年自北京移民宁夏,先当农民后任教员。1957年在“反右运动”中因发表诗歌《大风歌》被划为“右派分子”,在农场“劳动改造” 长达22年。1979年重新执笔创作小说、散文、评论、电影剧本,成为中国当代重要的作家。1993年创办宁夏华夏西部影视城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其代表作有:《灵与肉》、《绿化树》、《男人的一半是女人》、《我的菩提树》、《习惯死亡》、《青春期》、《一亿六》等。曾三次获得全国优秀小说奖,多次获得全国性文学刊物奖,有多部小说改编为电影电视搬上银幕。作品译成数十种文字在国外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