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岭,1965年6月生于新疆石河子149团,1988年毕业于昆明工学院地质系矿产地质勘查专业。1988年8月至1999年10月任职于新疆有色地勘局,在新疆伊犁、阿勒泰等地从事地质找矿工作和珠宝玉石鉴定工作。1999年11月至今,任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从事珠宝玉石,主要是和田玉产品的鉴定工作。1998年取得国家注册珠宝玉石质检师职业资格,2002年评为地质高级工程师、国家珠宝玉石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和田玉的鉴定、分类、评价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玉)地方标准》第一起草人。目前主要负责和田玉实物标准样品和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