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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孝伦理与汉唐法律

儒家孝伦理与汉唐法律

定 价:¥38.00

作 者: 李文玲,杜玉奎 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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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1837554 出版时间: 2012-08-01 包装: 平装
开本: 32开 页数: 387 字数:  

内容简介

  《儒家孝伦理与汉唐法律》从先秦儒家孝伦理思想的内涵及特点、汉代孝伦理的法律化、唐代孝伦理的法律化、汉唐孝伦理法律化的原因及其对现代的借鉴四个方面进行论述。本书作为汉唐孝伦理法律化方面的专著,对汉唐两个盛世王朝孝伦理的法律化进行综合性研究,并将其与先秦儒家孝伦理作具体比较,以揭示出孝伦理法律化的过程对盛世王朝所起的作用以及盛世王朝时期为何将儒家的孝伦理与国家的法律紧密结合,并上升到国家基本法典的高度。

作者简介

  李文玲,女,生于1969年1月,山东平邑人,临沂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2年7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2年6月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2005年9月-2006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做访问学者;2009年9月-2010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做访问学者。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江淮论坛》、《山东师大学报》、《管子学刊》、《甘肃社会科学》、《求索》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中文核心6篇,内含4篇CSSCI来源期刊;出版专著《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史》,主持并参与各级各类课题7项,获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研究方向为法律史、行政法学。杜玉奎,男,生于1970年1月,山东平邑人,临沂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1992年7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2年12月获得上海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为思想道德与法制教育。近年来,先后在《管子学刊》、《临沂师范学院学报》、《教育探索》、《科学社会主义》、《临沂大学学报》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参编《思想政治教育教程》、《学海导航》、《政治伦理》、《领导科学与艺术》(副主编)、《临沂大学校史》等著作5部;主持临沂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项;获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

图书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先秦儒家孝伦理思想
第一节 先秦儒家孝伦理思想的起源及发展
一 孝伦理思想起源于夏商西周时期
二 孝伦理思想成形于春秋时期的孔子
三 孝伦理思想发展完备于战国时期的曾子 孟子及荀子
(一)曾子对孝伦理思想的发展
(二)孟子对孝伦理思想的完善
(三)苟子对孝伦理思想的补充和完善
第二节 先秦儒家孝伦理思想的主要内涵
一 孝的家庭伦理思想
(一)竭力善养,为父母提供最好的物质生活条件,使父母健康长寿
(二)爱敬父母,以求父母终身快乐幸福
(三)谏诤父母,使父母免于不义
(四)葬祭以礼,思以哀戚,继承父志
(五)全体贵生 扬名显亲
二 孝的国家政治伦理
(一)孝伦理内涵的治世作用
(二)孝伦理的外在表现:移孝作忠,忠孝一体
第三节 先秦儒家孝伦理思想的特点
一 爱无差等,由近及远
二 孝分等级,由高至低
三 孝无止境,贯彻始终
四 孝不害义,孝忠相连
第二章 汉代孝伦理的法律化
第一节 汉代孝伦理法律化的过程
一 西汉建立到武帝以前的初始阶段
二 从汉武帝至西汉末的发展期
三 东汉时期孝伦理法律化的完备期
第二节 汉代孝伦理法律化的表现
一 行政法中孝伦理的法律化
(一)官吏管理上,对官吏的选拔 考核和奖惩重视“孝”
(二)汉代在文化教育上也援孝入律
(三)用诏令形式优抚老年
(四)奖励孝子令
二 民法中极力维护父家长的权利
(一)父母对子女拥有人身支配权
(二)父母享有家庭财产处理权和督责子女生产权
三 刑法中对老年恤刑和严惩不孝罪
(一)对老年的恤刑
(二)严惩不孝罪
四 诉讼法中涉及孝的法律
(一)亲亲得相首匿法
(二)子孙兄弟代刑制
(三)在押囚犯无子可听妻入狱 父母亡可回家奔丧
(四)宽宥复仇
第三节 汉代与先秦儒家孝伦理思想的差异
……
第三章 唐代孝伦理的法律化(上)
第四章 唐代孝伦理的法律化(下)
第五章 汉唐孝伦理法律化的基础及其对现代的借鉴
后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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