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证研究本质上是一种生产知识的方法。是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运用到法学研究中,逐渐演化出来的跨学科研究方法,包括观察、调查、文献分析、实验等。主要类型有:遵循人类学、社会学传统的质性研究方法以发现习惯法;通过文献分析以发现法律文本规律;通过调查、实验以检验司法改革效果或进行司法改革“试点”。与思辨研究相比,实证研究的特殊性就在于主要是直接以活生生的“人”为研究对象,因而研究关系十分复杂。此外,由于法律实证研究的被研究者往往是刑事被害人、罪犯等弱势群体,他们的知情权、隐私权等更容易受到实证研究的侵害,甚至还会造成司法不公。从研究的角度而言,有时还会造成影响其他法律实证研究顺利开展的“研究污染”。这就亟须研究伦理的规范,以明确研究人员的研究关系、权利责任和道德义务。《法律实证研究丛书:法律实证研究导论》是作者长期专注于法律实证研究的哲学反思,是在经历参与具体项目、规范研究方法、反思研究本身等阶段的八年间,对法律实证研究方法、历史、要素、伦理等核心问题的系统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