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冬,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法》修改咨询顾问、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学术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能源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李显冬教授师从江平教授,先后于1987至1991年间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委托科研项目“采矿权法律制度研究”;1990年3月至1991年3月间参加国家地质矿产部委托专题研究任务“矿产资源的买卖、出租和其他转让形式的界定及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1991年9月参加国务院法制局组织的《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论证会;1996年至1998年间参加了亚洲开发银行资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项目“中国土地立法研究”任江平教授的助手,组织实施了整个研究工作。此外,李显冬教授还参加过《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农业基本法》、《畜牧法》等多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