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丛,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中国法律文化史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人权法学和中国法律文化史的教学与研究,兼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制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内蒙古法学会民商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农工党内蒙占法治资讯》编委会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近年来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要著作有《经济法的理性与出路》(独著)、《过失杀人、市场与道德经济》(合译)、《当代民族经济法研究》(合著)等。承担或参与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内蒙古法学会科研项目、中国外交部中国挪威高校人权教学研究项目等国内国际学术研究项目多项。张世明,1966年出生,1996年至200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为中国人民大学首位历史学博士后,2002年晋级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在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竞争法和税法研究所和弗莱堡大学法律系经济法研究所从事学术研究,在Frontiers ofHistory in China、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若干,有英语、德语、法语关于法律研究方面的译著,主要著作包括《清代西藏开发研究》(1996)、《十八世纪中国与世界·军事卷》(与中国史学界泰斗戴逸教授合著,2000)、《经济法学理论演变研究》(2002)、《中国经济法历史渊源原论》(2002)、《中国西部开发与近代化》(与戴逸教授共同主编,2006)、《过失杀人、市场与道德经济》(译著,2008)、《法律、社会经济资源与学术话语空间:世界精英学者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主编,2009)等,师从世界著名法学大师、原联合国法律顾问和欧盟法律顾问、目前在国际上经济法学研究领域头号权威Wolfgang Fikentscher(费肯杰)教授并翻译了其两卷本《经济法》(2009),目前积十二年努力已经完成的个人专著《法律、社会经济资源与时空建构》四卷本即将问世。王济东,商丘师范学院法学院院长、经济法与法人类学研究所教授。担任河南省民商法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曾获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项。代表作有《司法公正问题研究》(2002)、《中国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研究》(2002)、《法学札记》(2003)等。2007年被评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