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处于“世界背景”和“中国特色”下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如何既能够保证监督权力可持续地充实和增强,同时又避免这一过程中制度本身可能发生的各种冲突?《面对面的监督:基于基本权利与正当程序的代议机关监督制度研究(法学部落)》选取两个要素:在功能上,选取“权利”,即作为宪法学概念的基本权利;在结构上,选择“程序”,即作为程序评价标准的“正当程序”概念——以此构建制度分析与比较的框架。同时,“基本权利”与“正当程序”也可以作为注入制度之中的价值:“基本权利”作为实体价值、“正当程序”作为程序价值——以此形成“基本权利为体、正当程序为用”的人大监督制度的价值核心以及比较与评价的复式标准,进而奠定人大监督制度的可长可久之基,最终形成一种“面对面”的监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