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 年,德国美因兹大学法学院教授特奥多尔?菲韦格( TheodorViehweg,1907 -1988)受到维柯此篇演讲的思想感召和提示,撰写并出版了《论题学与法学》( Topikund Jurisprudenz)一书,主张应当在论题学意义上来理解法学,最早提出法学的“论题取向”,建立“法律论题学”( Die Juristische Topik)或“论题学法学”。《论题学与法学》一书凡10 万言( 德文版119 页) ,不算厚重,但影响日增,乃20世纪研究论题学之鼎作,亦属“论题学法学”开山之作,也为所谓“美因兹学派”( Mainze Schule)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同时,菲韦格的著作也开启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论战,著作甫一问世即在德国学界引起反响,相关讨论持续长达20年之久,且迅速被译成多国文字刊行,有浩如烟海的评论和研究论文,至今仍属德国和欧洲许多大学法学研讨班以及国际学术会议的研讨主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