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戏曲本体论》认为,宋元戏曲是演述者(协同剧作家)在剧场中通过潜换“演员”、“行当”和“剧中人”三重演述身份在“演员”与观众、“行当”与“行当”、“行当”与观众、“行当”与“剧中人”、“剧中人”与“剧中人”、“剧中人”与观众之间六重交流语境中演人物、述故事、执行“干预”,“召唤”观众一同在现实生活域、审美游戏域、剧情虚构域和“跨域”的演述时空中“戏乐”,回归民族文化之根的审美游戏。本文探讨剧场交流语境与宋元戏曲生成的内在关系,首次归纳出“剧场交流语境理论”。“剧场交流语境理论”的提出有三方面含义:一是从“文本间性”的角度,探究剧场交流所用诸种“文本”间的相关性及其组合规律,呈现宋元戏曲的“文本形态”;二是从剧场“主体间性”的角度,指出宋元戏曲剧场交流的实质是剧作家、演述者与观众之间当下的审美互动,揭示剧场主体间视界交融和“文本”会通关系;三是指出宋元戏曲的文本会通实质是剧场主体交流互动的艺术呈现,揭示宋元戏曲的“演述形态”和“剧场存在形态”。“剧场交流语境”既是宋元戏曲剧作家、演述者和观众视界交融的生态场域,又是各种“文本”会通的孕体。剧场交流语境系统的生成即意味着宋元戏曲的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