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峰,男,1974年7月出生,河南安阳人。2002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全国学联执行主席。2002年7月至今先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和监所检察厅工作,其间2002年7月至2003年8月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和公诉处锻炼,现任监所检察厅监狱检察处副处长。合著(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等法律书籍10余部,发表《刑法修改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影响》等法学论文30余篇,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徐彦丽女,河南安阳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大学毕业后在某国有钢铁集团公司工作多年,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先后在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和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执业。参与多项法学课题研究,发表法学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