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这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这部法律对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权、行政强制的实施程序作了比较全面、详细的规定,旨在通过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强制法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审议,历时六年多,它的通过和实施,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进展,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配合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参加这部法律立法工作的部分同志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释义与案例》,对条文的具体含义逐条解释,供大家学习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释义与案例》力求准确,但因水平所限,不当之处,欢迎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