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方式。2007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但制度的确立并不意味着有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已全部获得解决。地方层面(省域)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明显滞后于中央层面,存在预算收入来源、预算编制主体的确定、预算层次划分、预算支出安排、国企利润上缴比例的确定等一系列矛盾问题。《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实研究文库:公共财政框架下的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研究》以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政策为指导思想,循蓿“分析框架—理论基础—实证分析—制度设计”这一思路,逐步深入地探讨分析了公共财政框架下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建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