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以第一人称叙述的侦探小说。主人公“我”是美国一个侦探事务所的侦探,受小城帕森威里一个名叫唐纳德威尔逊的人雇佣来到城里,第二天发现威尔逊被人谋杀。“我”花了三天时间侦破了这个案子,同时却也触动了这个小城的罪恶势力。“我”面对以小城独裁者为首,包括流氓、赌徒、黑良心的律师以现任警察局长和警察队伍中的败类等形形色色的坏蛋纠集而成的强大恶势力,凭着一身正气和过人的本领,勇敢地担负起“清理猪圈”的任务,用离间计摧毁了盘根错节的犯罪组织,取得最后胜利。《血色收割》达希尔?哈米特最富盛名的结构推理小说,线索复杂,疑点层出不穷,而当所有的错综的矛盾挤压在一起,几乎压塌了整篇小》说的时候,作者采用最为锋利的快到完全斩断,取得结构上的最终胜利。所以这部小说一直被认为可读性在作者的代表作《马耳他之鹰》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