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始于2002年,至今已有整十年的历史。在过去的十年间,作为全市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市的社区矫正工作从个别街道、区县的试点工作,转变成为覆盖全市的一项重要的政法综治工作。也正是在过去的十年间,上海市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依托“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责任体系,构建起了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网络。更值得强调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间,上海市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培育出了以“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为代表的专业的社区矫正服务机构,组建起了一支拥有社会工作、心理学、法律等专业背景,具有相关职业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而在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中,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上海模式”。 站在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时间节点上,我们不仅需要系统地总结过去的经验.以便支持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普遍、深入开展,也需要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寻找社区矫正工作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工作思路。2011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这一重要指示.也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明确了方向,即为了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必须进一步转变思路,创新方法,进一步积极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从而在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贯彻和落实,巩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