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Ⅰ
第一章光学与影像学技术领域1
第一节说明书充分公开2
【案例11】说明书不清楚导致的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变焦透镜”复审请求案2
【案例12】说明书中给出的技术手段含糊不清导致的公开不充分——“液晶显示装置及其显示方法”复审请求案5
第二节新颖性9
【案例13】新颖性判断中现有技术的选择使用以及上下位概念的适用——“导光板及使用该导光板的背光模组”复审请求案9
第三节创造性13
【案例14】相同领域中不同类型产品之间技术启示的判断——“背光模块和扩散模块及其扩散板”复审请求案13
【案例15】同一份对比文件中给出的技术启示的认定——“应用于平面显示器上的储存电容结构及其形成方法”复审请求案16
【案例16】制造方法不同产生的产品结构差异的创造性判断——“多晶硅层结构与其形成方法以及平面显示器”复审请求案19
第四节修改23
【案例17】因不能确定原申请文件中的记载为明显错误而导致的修改超范围——“光学放大器”复审请求案23
第二章计量与控制技术领域27
第一节专利权保护的客体27
【案例21】交通管理规则与技术手段的认定——“交通信号机”复审请求案27
【案例22】涉及生产计划方法的发明是否构成技术方案——“零件生产计划方法”复审请求案31
【案例23】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是否构成技术方案——“支付卡处理系统”复审请求案35
【案例24】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能授予专利权——“游戏机”复审请求案39
第二节说明书充分公开、必要技术特征41
【案例25】说明书应当充分公开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红外测温仪的测温方法”复审请求案41
【案例26】解决技术问题所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是必要技术特征——“防盗锁头”无效宣告请求案44
第三节新颖性48
【案例27】新颖性判断中如何考虑产品权利要求中的用途特征——“金属封条锁定器”无效宣告请求案48
第四节创造性51
【案例28】创造性评价中的技术启示与显而易见性——“电磁式线性指针仪表”无效宣告请求案51
【案例29】普遍存在的需求是否构成技术启示——“一种短路检测装置与方法”复审请求案55
第五节修改58
【案例210】将公知常识加入到申请方案中是否导致超范围——“泄漏测试的方法与装置”复审请求案58
第三章医疗技术领域61
第一节专利权保护的客体62
【案例31】含有材料特征的技术方案是否为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足浴器”无效宣告请求案62
【案例32】外科手术的辅助方法属于疾病治疗方法——“喉罩导气管装置的监控”复审请求案64
【案例33】包含疾病治疗目的的方法发明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放弃式修改——“用于输液设备的光学位移传感器”复审请求案67
第二节权利要求清楚并得到说明书支持69
【案例34】实施例并非权利要求能否得到说明书支持的唯一判断依据——“胰岛素泵”无效宣告请求案69
【案例35】瑕疵表述不必然使得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确定——“正子放射性药物辐射屏蔽装置”无效宣告请求案73
第三节新颖性75
【案例36】仅体现在用药过程中的效果特征对药物产品权利要求通常不具有限定作用——“用丁丙诺啡实现持续止痛”复审请求案75
第四节创造性79
【案例37】对方法针对对象的新认识不一定能使方法具备创造性——“用于循环性巨噬细胞的性质确定和/或分类的方法”复审请求案79
第五节实用性83
【案例38】不能以临床实践的视角看待专利法意义上的“外科手术方法”——“一种改进的刺入皮肤进行抽血的方法”复审请求案83
【案例39】技术方案具有实用性要求产业上具有再现性——“用于制造可成形的体内植入物的组合物和方法、以及由此制造出的植入物”复审请求案86
【案例310】从技术方案的整体视角把握权利要求各技术特征之间的逻辑关系——“静脉留置针止血密封塞”无效宣告请求案89
第四章分 析 领 域93
第一节专利权保护的客体94
【案例41】疾病诊断方法发明的判断——“通过同时测量至少两种不同分子标记物来提高检测肿瘤及其前体阶段时的临床特异性的方法”复审请求案94
【案例42】以药效测定等主题形式呈现的疾病诊断方法——“用于监测抗血小板制剂的方法和装置”复审请求案98
第二节清楚、支持、必要技术特征和公开充分101
【案例43】排除式写法并不必然导致权利要求不清楚——“亲和反应的化学放大电化学检测方法及其试剂盒”复审请求案101
【案例44】清楚、支持与必要技术特征相关法律条款的竞合——“一种检查图象以检测缺陷的方法及装置”复审请求案104
【案例45】隐藏技术方案的关键内容导致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危险品持续燃烧试验仪”复审请求案107
【案例46】生化检测领域发明创造的充分公开与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通过至少二价的结合选择性结合底物到吸附剂上的方法”复审请求案110
第三节新颖性114
【案例47】包含性能和参数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新颖性的判断——“用于高级微电子应用的平面化薄膜及其生产装置和方法”复审请求案114
第四节创造性118
【案例48】已知物质新用途发明的创造性判断——“作为早期CNS损伤标记物的τ”复审请求案118
【案例49】制药用途权利要求不是使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有关发明获得授权的“金钟罩”——“对乙酰氨基苯乙醚用于检测肝脏功能的用途”复审请求案121
【案例410】已知具有免疫原性的物质在通用免疫测定方案中的应用——“测定被糖化蛋白的免疫分析方法、试剂及其装置”复审请求案125
【案例411】对现有技术手段进行公知变换或适应性改型——“电子照相用调色剂”复审请求案128
第五节修改132
【案例412】修改申请文件中存在的错误——“一种利用玉米胚芽提取制备纳米活性物质的方法及其产品”复审请求案132
【案例413】单个技术特征的记载与技术方案整体是否超范围——“包含抓持凸缘的保持型针头”复审请求案136
【案例414】原始提交的PCT国际申请文件的效力与译文错误的改正——“分析装置”复审请求案139
第五章其他144
第一节技 术 领 域145
【案例51】技术领域的确定——“充气糖果”无效宣告请求案145
第二节常用证据形式148
【案例52】报刊杂志类书证——“整屏分段灯光显示计时交通信号灯”无效宣告请求案148
【案例53】设计图纸、收据、购销合同和产品宣传册——“法兰式阀门保温套”无效宣告请求案151
【案例54】实物证据——“MP3手表”无效宣告请求案155
【案例55】域外和港澳台地区形成的证据——“可存储及传输数据的手表”无效宣告请求案159
第三节对比文件和专利文件的理解161
【案例56】技术方案的正确解读——“电梯专用桥式压力传感器”无效宣告请求案161
【案例57】权利要求中术语含义的理解——“公路交通柔性安全护栏”无效宣告请求案164
第四节实用性168
【案例58】专利产品是否符合使用习惯与实用性不存在因果关系——“开敞式文胸”无效宣告请求案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