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行政法研究》的研究立足于公私合作制背景下市政公用事业监管革新这一历史情境,旨在探索一条监管行政法学的研究进路,构筑一副分析与探讨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法学理论框架,设计一套与我国公私合作制发展相契合的法治监管体系。为此,《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行政法研究》透过行政法的分析视角,从公私合作制背景下监管权的定位着手,推展提出“监管权——监管结构——监管制度体系——监管内容——监管中的权利救济机制”这一部门行政法的逻辑结构体系。综合运用比较分析、历史分析与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揭示了公私合作制背景下监管权的内在本质与目标取向,系统论证了与公私合作制相匹配的权利保障型监管模式,厘清界定了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管内容,提出我国传统监管内容的问题节点与革新思路,最后着眼于权利的保障,从行政与司法不同的角度展开论述多元的权利救济机制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