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受派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处获取派遣费,并向受派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形态。与传统的劳动用工形式相比,劳务派遣是一种非典型的用工形式。在劳务派遣中,派遣工虽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却在与其并无劳动合同关系的用工单位中从事生产劳动;派遣单位雇佣劳动者,用工单位使用劳动者,“雇佣”和“使用”的分离成为劳务派遣最主要的特征。因此,这给以传统用工形式为基础而建立的劳动法律制度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挑战,是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劳动立法所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在我国,从地方性专门立法到《劳动合同法》的特别立法,对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虽经历了不断调整和改进的过程,但劳务派遣法律规制中的诸多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中,均存在许多未解难题。这些未解难题为劳务派遣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近年来,劳务派遣在我国劳动力市场蔓延开来,在一些行业(如建筑行业)或企业中,甚至有取代典型用工形式的趋势。在劳务派遣快速膨胀甚至趋向主流化的今天,由于对其缺乏规制或规制不合理,劳务派遣成为用人单位规避其劳动法上雇主责任的一个避风港,增加了职业的不稳定和劳动的不平等,降低了就业质量,损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也损害了企业竞争力,使得社会对劳务派遣诟病较多。因此,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劳务派遣法律规制制度,以及解决当前我国劳务派遣领域的突出难题,《南岭法学学术文库: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研究》尝试提供有价值的理论依据和可操作的制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