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民教授,现任上海商学院文法学院院长,律师,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获上海市育才奖。主持的《经济法》课程人选上海市精品课程;主持的《民法》课程入选上海市重点课程;主编的《经济法》教材入选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主持《面向商贸服务的法律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项目人选上海地方本科院校“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085项目),主持《“双向三进互动”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应用与创新》项目入选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发表、出版《中西买卖法若干问题比较研究》、《商品流通秩序与商事法制建设》等论著八十余篇(部)。其中,《略论商业特许连锁经营的法律调整》等十余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商业行规的法律定位、特点及体系》、《行业协会功能研究》、《新中国60年商业法制建设回顾与展望》等十余篇(部)论著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上海市法制建设优秀研究成果”、“上海市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等评选中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