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罗克辛(ClausRoxin),1931年5月15日生于德国汉堡,1957年于汉堡大学亨克尔教授门下获博士学位(论文:《开放的构成要件和法律义务要素》);1962年取得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哲学教授资格(论文:《正犯和犯罪行为支配》);之后先后于哥廷根大学和慕尼黑大学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律通论教授、系主任、整体刑法学研究所主任等职,至1999年退休。截至2012年,共获得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韩国等12国高校授予的19个名誉博士学位。何庆仁,吉林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曾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现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蔡桂生,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德国波恩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为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