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院校法学教材:中国律师、公证与仲裁法学》的编写过程中,编者谦虚学习并借鉴前人优秀作品、查阅最新科研成果、研究最新立法动态,结合多年教学和司法实践经验,力争在体例、内容和写作风格上较过去同类作品有所创新。从研究编写计划到定稿,全体撰稿人员始终坚持以下编写原则:首先,立足国情。一定要结合我国最新立法动态,将律师法学、公证法学和仲裁法学中的基本内容、基本制度、基本程序和基本规则介绍仔细、透彻、清晰,力争做到系统性和科学性,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在介绍和论述我国律师法学、公证法学和仲裁法学的有待完善之处和立法现状时,立足我国国情,阐明其成因‘、阐释制度和立法发展的渐进性和规律性,不盲目推崇国外。为此,编者在《高等院校法学教材:中国律师、公证与仲裁法学》每章正文前加入“本章概要”“关键术语”“重难点提示”,在每章正文后加入“问题与思考”,提示每章关键内容,以指导编写工作、方便读者阅读。其次,面向世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研究我国的律师法学、公证法学和仲裁法学不能闭门造车,认识世界、研究世界应是开放办学的应有之义。为此,在着重介绍我国律师、公证、仲裁法学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具体章节需要,编者在本书中插入“国外透视”模块计25处,有针对性地介绍主要西方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有关律师、公证、仲裁的基本制度、管理体制、通常做法、基本观点和理念,供本书读者比较、研究和思索。最后,放眼未来。科学研究无止境,真理越辩越明。在介绍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的现行立法规定的同时,根据理论研究动态和具体章节需要,编者在本书中插入“理论探讨”模块计40处。针对本书中涉及的争议较大的、立法尚未形成定论的或立法尚待进一步完善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以插入“理论探讨”模块形式介绍专家、学者的主要观点、建议和研究成果,并力争表明编者的观点。供本书读者学习、研究和评析,以便进行更深入的研讨,从而推动相关制度和立法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编者深谙,法律的价值在于运用。“律师、公证与仲裁”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法学学科。在编写过程中,编者结合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力求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尽量注重对律师、公证与仲裁实务中重要实践环节、操作规程、基本职业技能进行介绍。